浙师教通〔2024〕37号
各学院:
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图远景发展目标,为加快构建与学校未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本科教育体系,树立卓越育人规范,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现就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展开修订工作,修订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服务和引领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办学使命,坚持以学生学习和发展为中心,立足未来经济社会人才发展需求和专业发展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模式深刻转变,推动学生全面自由发展,培养具有浙师特质的卓越拔尖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形成合力,在教育全过程有机融入思政教育元素,促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文化素养,培养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的创新引领型人才。
2.促进五育融合。坚持五育并举,明确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明晰各类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各自所发挥的独特价值,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加强课程模块横向关联,有机衔接第一课堂与二、三课堂,构建系统推进“五育”的有机融合,促进学生的整体和谐发展。
3.推动通专融通。加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重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拓展学生知识结构的广度和深度,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强化思维训练,着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加强综合能力与素质的培养。
4.优化课程体系。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凝练体现专业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强化科教融合,加强学科前沿课程、学科专业交叉课程设置。深化产教融合,与行业共同开发专业应用课程。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优化深化本研一体卓越教师培养课程体系。
5.突出成果导向。关注学生学习收获,围绕学生受教育后“学到什么”和“能做什么”,推进“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以能力为重,切实从重知识传授向重能力培养转变,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塑造学生养成自己终身受益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
6.强化实践育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构建实验、实训课程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安排和过程管理,打通教学科研资源,促进教学、科研的优势互补和协同育人。在实践教学中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锻炼学生在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修订要求
1.各学院在征集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等多方面修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和《浙江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修订培养方案。
2.对标2024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范编写、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要充分体现课程思政建设要求,科学设计教学环节,突出课程“两性一度”要求。
3.各学院须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严格把关。经专业(系)主任或教研室室主初审,所在学院、部门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修订并经审核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须上传教务处、学院网站以备师生查阅。
四、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4日前,各公共课教学部门提交课程调整方案,专业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方案;
2.6月28日前,教务处复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提交定稿,并将附件2汇总至教学科;
3.7月5日前,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人才培养方案,并将附件3、4汇总至教学科;
4.7月14日前,教务处进行系统审核;
5.8月26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