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继续选派学生于2024年暑期及秋季学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在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国外独立生活、学习的能力;
4.外语水平符合出国(境)交流的基本要求;
5.本科毕业班学生参加项目的,须由学院教务办出具毕业预审结果,并由教学副院长签署同意;
6.符合合作院校的申请要求。
二、报名流程
(一)学生登录国际处网站师生出国(境)系统,选择出国(境)项目填写相关信息。
(二)每个项目的截止申报时间不同,请关注国际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具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三、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赴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正规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出国(境)交流奖学金。【具体以《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浙师学字〔2024〕1号为准】
四、项目说明会
我校将在3-4月陆续邀请国外高校代表来我校举办项目说明会,具体举办时间、地点等请随时关注国际处微信公众号通知。
为方便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出国(境)交流交换项目的老师加入浙师大交换生微信工作群。
学生、家长如有问题请加入2024-2025年浙师大出国交换QQ群:303369714,
也欢迎关注国际处微信公众号“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费用情况为预估,机票及个人相关费用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并由学生自理。
2.受目的国签证和出入境管制等因素影响,出国(境)学习项目的具体安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中止,若因此无法成行,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由申请人承担,请各位同学统筹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加。
3.申请者应在报名时拥有相应的语言成绩,请同学们尽早取得相应的语言成绩。
4.同时间段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联系人:袁敏
电话:0579-82283889 邮箱:jhs@zjnu.edu.cn
附件:2024年暑期假与秋季出国(境)交流访学项目汇总(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