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2024年暑期与秋季学期赴国(境)外 合作院校交流学习 (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zjnuku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32

各学院:

学校将继续选派学生于2024年暑期及秋季学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在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国外独立生活、学习的能力;

4.外语水平符合出国(境)交流的基本要求;

5.本科毕业班学生参加项目的,须由学院教务办出具毕业预审结果,并由教学副院长签署同意;

6.符合合作院校的申请要求。

二、报名流程

  (一)学生登录国际处网站师生出国(境)系,选择出国(境)项目填写相关信息。

  (二)每个项目的截止申报时间不同,请关注国际处官方微信众号,以具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三、出国(境)交流奖学金申请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赴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正规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出国(境)交流奖学金。【具体以《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浙师学字〔20241为准】

四、项目说明会

我校将在3-4月陆续邀请国外高校代表来我校举办项目说明会,具体举办时间、地点等请随时关注国际处微信公众号通知。

为方便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出国(境)交流交换项目的老师加入浙师大交换生微信工作群

学生、家长如有问题请加入2024-2025年浙师大出国交换QQ群:303369714,

也欢迎关注国际处微信公众号“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费用情况为预估,机票及个人相关费用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并由学生自理。

2.受目的国签证和出入境管制等因素影响,出国(境)学习项目的具体安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中止,若因此无法成行,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由申请人承担,请各位同学统筹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决定是否报名参加。

3.申请者应在报名时拥有相应的语言成绩,请同学们尽早取得相应的语言成绩。

4.同时间段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联系人:袁敏

电话:0579-82283889 邮箱:jhs@zjnu.edu.cn

附件:2024年暑期假与秋季出国(境)交流访学项目汇总(第一批)

     附件:8b5e70ed-c540-427d-84e0-c3281cbdc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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