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博士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zjnuku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支持青年教师科研工作,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师科研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博士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青年博士专项项目支持新引进的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为其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供基本经费保障。申请者须为2025年度新进青年博士(含2024年入职且未获批该专项者)。结项条件为撰写国家社科科研项目申请书并获得推荐。青年博士专项每人只资助一次,实施周期与博士首聘期一致。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恪守科学学术道德,学风端正;

2.申请人须为4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

3.新入职已获得学校批准立项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同一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超过2个项目;

5.申请项目选题原则上与校内其他资助项目不得重复。

(二)经费使用要求

1.专项经费单独建卡,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国家项目培育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等,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其他列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执行。

2.按照浙江省和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和规定,对于当年所拨经费,截至次年6月底执行率不得低于50%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在1015日前提交至社科处,其中申请书纸质版须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汇总表需要二级单位签字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科处组织对申请书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按程序公布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南楼21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kc@zjnu.cn。联系人:黄丹、柳飞跃,联系电话:8228213282280031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915

1.高级别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2.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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